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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专偷电动车电瓶被批准逮捕
2018-06-29    来源:永宁县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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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29

男子李某每天凌晨时分潜入各个小区,分次将电动车偷偷骑到小区外卸下电瓶后集中变卖。该男子自2006年以来因盗窃、销赃已被判过三次刑。近日,永宁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李某。李某将面临第四次被判入狱。

2018年3月份以来,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在凌晨时分,潜入永宁县各个小区寻找作案目标,当发现容易下手的电动车后,李某便持随身携带的断线钳剪断锁链,破坏车内点火装置,悄悄将车骑到小区外的偏僻处,再潜入小区采取同样的手段将车盗出后,集中将车辆上的电瓶卸下,用其中一辆车拉到住处后于第二天清晨销赃变卖,其他车辆随意丢弃路边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盗窃销赃了14辆电动车电瓶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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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永宁县人民检察院